卸货地交货:DPU是什么?
什么是DPU?DPU是Incoterms®2020规则,代表“卸货地点交货”(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根据DPU,卖方通常负责出口包装、装载费、交货、出口关税和税款、原产地码头费用、运输装载、运输费用和目的地码头费用。那么,买方通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并缴纳进口关税和税款。
卸货地点交货 (DPU) 与终端交货 (DAT) 之间的差异
终端交货(DAT)本身于 2010 年推出,作为 DEQ(码头交货)的扩展,以涵盖任何运输方式。
DAT 的含义是卖方将卸下的货物运送到码头,可以是集装箱堆场等空旷场地,也可以是机场等有遮盖的仓库。
遗憾的是,这一解释在 DAT 的措辞中并不明确,尽管 2010 年规则的顺序中将其置于目的地交货 (DAP) 之前,倾向于强化这一点。
现在 DPU 和 DAP 之间的区别在于它指的是任何地方,包括买方的处所,因此现在显示在 DAP 之后。
该规则最初于 1953 年作为 EXQ(码头交货)制定,并在 1990 年 Incoterms® 中更名为 DEQ(码头交货),要求卖方将从船上卸下的货物运送到码头。
显然,这仅指直接装上船的货物,例如散装货物和件杂货。
在 Incoterms® 2010 中,该规则被扩展规则所取代,以涵盖任何运输方式,DAT(终端交货),其中“终端”在指导说明中有所描述(根据该书的介绍,为“特别有用的信息”),但没有在规则本身中描述,包括“任何地方,无论是否被覆盖,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或空运货物站。”
显然,这是指在完成任何进口清关手续后,将货物交付到某种运输终端,以供买方领取。
在有关 Incoterms® 2020 规则的讨论中相当晚的时候,有极少数国家委员会提出扩大此规则以涵盖交货至码头外的目的地以及卖方安排卸货的地方。
例如,当专用资本机械运送到某个地点,卖方也负责组装和安装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因此,几乎在最后一刻,才有了DPU(卸货地点交货)。当起草委员会将DAT修改为DPU时,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委员会的支持。
该规则与 DAP 仅有一点不同:在 DAP 中,卖方在指定地点交付货物,但尚未卸货;而在 DPU 中,货物已卸货。
回想起来,一个很好的问题是,这条规则到底应不应该存在?
为什么 A2 不像 FCA 那样分为两种交付选项?
那么 Incoterms® 2020 规则就只有 10 条了。
DPUA1/B1一般义务
A1(一般义务)
在这十一条规则中,卖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的要求提供货物及其商业发票,以及任何其他符合性证据,例如合同中可能相关的和指定的分析证书。
每条规则还规定,任何文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这一点,则规则默认为惯例。
规则并未明确定义“电子形式”是什么。这种模糊性意味着它可以是任何形式,从.pdf文件到区块链记录,或者其他尚待开发的格式。
B1(一般义务)
在每条规则中,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货物的价格。
规则并未提及何时付款(例如,装运前、装运后立即、装运后三十天等)或如何付款(例如,预付款、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文件副本、根据信用证向银行提交文件等)。
这些事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DPU A2/B2:交货
A2(送货)
DAP和DPU规则要求卖方承担几乎最大的责任,将货物在约定的目的地(或该地点内的地点)交给买方处置,但DAP不要求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这通常是卡车,但也可能是火车、驳船、轮船,有时甚至是包机。
DPU规则更进一步,要求卖方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货物。
DPU是旧的DAT规则,但扩展为任何地方,以避免对2010年规则的误解,当时许多人从字面上理解它的名称,认为它只是终端,即使它的意思是从空旷的田野到有遮盖的仓库(包括买方的仓库)的任何地方。
对于DAP和DPU的一个常见错误是,人们认为目的地永远是买方所在地。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买方可以指定其选择的任何地方。这可能是他们为客户建造的新工厂所在地,可能是目的地国家的集装箱码头,也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地方。
有些货物比较特殊,需要卖方提供卸货所需的设备。如果是这种情况,则应使用DPU规则,而不是DAP规则。
如果目的地是码头,则卖方的承运人通常需要卸下运输工具上的货??物或安排卸货(例如,将集装箱从卡车上卸下,从码头运出,或将货物从包机上卸下),这同样使其成为DPU而不是DAP。
交货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进行
B2(送货)
买方的义务是在货物交付时收取货物,如 A2 所述。
DPU A3/B3:风险转移
A3(风险转移)
在所有规则中,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根据上述 A2 所述“交付”。
例外情况是下述 B3 中所述情况下的损失或损坏,具体取决于买方在 B2 中的角色。
B3(风险转移)
一旦卖方按 A2 规定“交付”货物,买方将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果买方未能准确告知卖方需要交付货物的地点,或者买方未能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则买方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限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例如,如果卖方将货物发送给买方,但由于买方未能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证,货物被进口国当局无限期扣留,则买方将承担风险。
DPU A4 / B4:托架
A4(托架)
根据 DPU,卖方必须安排或签订合同,并承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目的地的费用。如果该目的地内有约定地点,则运送至该地点。
由于卖方必须安排运输,因此需要向买方了解交货地点是否有必须将货物运输到的特定地点。
例如,如果目的地只是简单地显示为“匈牙利布达佩斯”,那么卖方的承运人应该在这座大都市的哪个地方卸货?可能是买方的处所或某个特定地点,比如空置的建筑工地、承运人的处所、机场、集装箱堆场或河上的某个码头……具体地点应商定。
如果没有指定具体位置,那么卖方可以选择最适合其用途的点,这通常是最便宜的选择,例如货运站。
对于 DAP 和 DPU,如果在买方完成所有必要的进口手续后才在目的地交货,则买方必须承担因这些手续延迟完成而产生的仓储费用(假设卖方及时向买方提供了必要的文件)。
根据 DPU,卖方应承担因进口清关延误而产生的任何仓储费用。
B4(马车)
根据DPU,买方没有义务向卖方安排运输合同。
DPU A5/B5:保险
A5(保险)
尽管卖方在交货地点之前承担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但卖方没有义务向买方投保货物。
B5(保险)
由于卖方在交货地点之前承担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因此买方没有义务向卖方投保货物。
DPU A6/B6:交货/运输单据
A6(交货/运输单据)
卖方必须(自费)向买方提供买方接收货物所需的任何文件。
此类文件的具体形式取决于合同中的约定,可能只是买方签署的收据。对于 DPU,买方可能必须办理货物进口清关,因此可能需要卖方运输单据的副本作为出口和装运日期的证据。
B6(交货/运输单据)
根据DPU,买方有义务接受A6中提供的文件,因为其实际上并不参与运输过程。
DPU A7/B7:出口/进口清关
A7(出口/进口清关)
在适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国所要求的所有出口清关手续,例如许可证或执照、出口安全清关或装运前检验。
此外,由于DPU下的交货点在进口国,卖方还必须在交货前履行并支付任何过境国所要求的任何手续。
卖方没有义务安排任何进口清关。
但是,如果买方提出要求(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协助获取与进口国要求的手续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例如许可证或执照、安全许可或当局要求的装运前检验。
B7(出口/进口清关)
使用DPU时,买方必须协助卖方(由卖方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获取出口国和任何过境国要求的所有出口相关手续所需的任何文件或信息。
在适用的情况下,买方必须履行并支付进口国要求的一切手续。
这些包括:
●.进口所需的许可证和执照,
●.进口清关,
●.进口安全许可,
●.装运前检验,以及
●.任何其他官方授权和批准。
DPU A8 / B8:检查 / 包装 / 标记
A8(检查 / 包装 / 标记)
在所有规则中,卖方必须支付为交付货物所必需的任何检查费用,例如检查品质以及测量、包装、称重或计数货物的费用。
卖方还必须包装货物(费用自理),除非该特定货物通常不经包装出售,例如散装货物。
卖方还必须考虑货物的运输,并对货物进行适当包装,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货物必须以特定方式包装或标记。
B8(检查 / 包装 / 标记)
在所有规则中,买方对卖方均不承担包装和标记方面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可能会有约定的例外情况,例如买方向卖方提供标签、徽标或类似物品。
DPU A9/B9:成本分配
A9(费用分配)
根据 DPU,卖方必须支付 A2 规定的货物交付前的所有费用,但 B9 规定的买方必须支付的任何费用除外。DAP 和 DPU 之间的唯一区别是卖方支付货物的卸货费用。这意味着根据 DPU,卖方必须支付:
●.运输合同产生的任何运输费用,包括货物装载费用和任何与运输有关的担保费用,
●.卸货费用,
●.向买方提供货物已交付证明的费用,
●.与出口清关和过境清关相关的任何费用、出口关税和税费(如适用)
此外,如果卖方要求买方提供与出口清关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文件,则卖方必须向买方支付这些费用。
B9(费用分配)
根据 DPU,买方必须支付:
●.任何关税、税款和其他进口清关费用(如适用),以及
●.自货物交付以来与货物有关的所有费用(除卖方应付的费用外)。
此外,如果买方请求卖方协助获取办理进口手续所需的信息或文件,则买方必须偿还卖方的费用。此外,如果卖方已告知该货物已被清楚地认定为合同项下的货物,则买方必须支付因买方未能按照B10规定发出通知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DPU A10 / B10:通知
A10(通知)
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其接收货物所需的任何通知。
B10(通知)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达成一致,买方必须给予卖方充分通知,说明其要求交货的时间和目的地的交货地点。合同通常会详细说明买方必须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因为这可能会因所使用的运输方式而异。
卸货地点交货和信用证
DPU交易与典型的信用证(LC)付款基本不兼容。
由于交货仅发生在运输链的最后,因此要求出示按指示收货并空白背书的提单的信用证将与DPU相矛盾。
如果开证行经常要求提单按其指示收货,然后将提单背书给申请人(买方),以使买方能够占有货物,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未能提货,卖方的安全将面临风险。卖方的卡车可能会留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等待卸货,同时还要等待开证行履行其在信用证项下的义务,然后才能完成货物的转移,这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风险。
想象一下,当卖方抵达买方的收货码头,从买方处获得某种形式的交货收据,将其寄回其海外办事处,并提交给他们的银行,银行再将其发送给开证银行,希望开证银行能够兑现提示时,这将是多么奇怪。
与此同时,卡车在接货码头停了几个星期,司机在卡车的驾驶室里安营扎寨,直到家乡的办公室发来消息说他们已经收到付款,现在可以卸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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